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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卖货的,给干建筑的人提供货物,并且22年给他开了10万块钱的货物发票,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付货款,我们之间签有买卖合同,加盖双方印章,但是双方合同内容填写不一致,现在购货方不还货款,请问如果去起诉可以胜诉吗,是无论执行哪个合同都可以执行一份吗?谢谢解答。

买卖合同 2024-01-09 08: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和卖家商量解决,不同意可以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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