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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能得到多少精神损失费

暴力犯罪 2024-01-09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在我们国家的具体规定中,对于强奸罪的具体赔偿数额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法律实践而言,对于赔偿数额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是强奸本身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其次是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还有就是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对于精神损失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强奸罪有经济赔偿,但一般提到的赔偿一般都是精神损害赔偿,不是经济损失、物质损失赔偿,在进行案件审理的时候可以附带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强奸罪的从犯要赔偿从以下方面赔:1、对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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