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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子女抚养 2024-01-10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证据可以作为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1.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被行政处罚的文件或者强制戒毒的书面材料;
    2.对方患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疾病的医疗证明;
    3.对方还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其他子女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1.收集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被行政处罚的文件或者强制戒毒的书面材料。
    2.收集对方患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疾病的医疗证明。
    3.证明对方还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其他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证明下列事实的方式来收集有利证据:
    1、居住环境更为优良;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
    3、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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