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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有什么

招标投标 2024-01-10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串通投标罪的要求有:该罪的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客观上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1、本罪所侵犯的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
    3、本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它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必须是主观故意的,即知道自己串通投标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这样做,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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