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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结束后还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 2024-01-10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取保候审之后还是会开庭审判的,取保候审并不是结束审判,而是在法院进行审判前根据犯罪情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立案后满足 取保候审的期限 就 可以取保候审 ,并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后不一定没有事,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


    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4、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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