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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10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当贷款实际到账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时,实际到账金额只能作为贷款本金,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如果双方已就贷款达成协议,但贷款尚未实际交付,则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仅成立,但不生效。
    如果没有书面贷款合同,但贷款人已实际交付款项,那已形成事实上的借款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条金额和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以实际借款借款的金额为准,可以当事人协商修改借条中的数额或者重新签订借条,借条中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日期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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