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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填写迁入证明

其他 2024-01-11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迁出证明可包括下列内容:



    1、户口迁移人的相关信息;



    2、迁移人的户籍地址;



    3、迁出的事实及理由;



    4、迁往地区及地址;



    5、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同意迁移的意思表示,以及盖章、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在取得准迁证后,迁户口的具体手续包括: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注销原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准迁证下来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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