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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小餐馆工作。我刚开始做服务员,然后工作了10天。老板让我进厨房。我进去了。我没有问工资是否与服务员相同或更高。然后我工作了一个月。当我发工资时,我问他厨房的工资是否比服务员高。他说我是学徒。然后我说我是来做服务员的,不是厨房。我说我不做。然后他说我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没有辞职报告的工资。我现在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12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干饭店不干了老板说不给我工资的处理方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基层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诉饭店老板,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在饭店干活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饭店解除劳动关系,要求饭店支付拖欠工资与赔偿金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以及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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