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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公室迟迟不进行仲裁投诉

劳动仲裁 2024-01-12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仲裁的具体程序: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人事争议仲裁;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仲裁机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通知当事人。作出不受理决定时也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理由。《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1、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仲裁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3)仲裁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未超过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按照未超过时效处理。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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