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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以谈恋爱为名,同时与多名男性接触并发生关系,然后以各种理由获得金钱或礼物,能否报警追回损失?

婚外情 2024-01-12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以谈恋爱骗取钱财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机关会对涉案财物进行追缴,追缴财物后会如退赔的。如果想要追回以谈恋爱为名骗取的钱财。这种情况首先自己应该保留手中的证据。然后马上报警。只有通过法律的武器才能够将自己的钱财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般男女分手后,一方向公安机关控告对方以恋爱为名诈骗财物,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是因为:一是没有犯罪事实。在恋爱中赠送财物,系自愿行为,事后双方有纠纷,也是民事纠纷。二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相互给付财物属于赠与行为。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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