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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要求员工退还社保费

社会保险 2024-01-12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公司未停缴社保费用由单位承担。离职员工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不能要求离职人员承担个人应交部分金额。可以跟社保局商量能否退保,协商成功,单位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参保单位未及时停保退费,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明申请退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没有在法定的日期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停保,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次月停止缴费。有部分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以每月15日为分界线,如果员工在15日之前离职,则不为其缴纳社保,否则就要员工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当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视为无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可以的。如果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的,员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其补缴;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进行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4)参保人员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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