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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审理案需要录像吗

刑事辩护 2024-01-13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审理案如果必要时需要录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单位及其经办人、持有证据的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 当事人可以申请看庭审录像,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对提供查阅的录音录像,人民法院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 刑事诉讼法审讯由侦查人员负责。传唤后,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认罪认罚的规定。讯问情况应当做成笔录,讯问完须交被讯问人确认签字。讯问时可以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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