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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灵活就业,55岁,即将退休,还差三年,到后面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其他 2024-01-13 0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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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现年龄女不满55周岁,男不满60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年龄差额年限,即53周岁补缴13年,后面按年续缴至55周岁或者60周岁;如果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那就一次性补缴15年;如果此前有缴纳记录,达法定年龄后,延长5年仍旧不够15年的话,可以补缴至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灵活就业者是否能补缴以前年限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之前没有工作单位,不能补上之前的;2、如果之前在公司缴纳社保,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可以和公司协商,补足之前的缴费。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具体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一下细节,就可以进行补缴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工资: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nbsp;2、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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