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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破产的企业员工。我已经退休一段时间了。我的房子取暖费还能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应该在哪里处理?

社会保险 2024-01-13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企业破产时,职工在职期间的取暖费按双方约定执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需要承担的取暖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毕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拓展资料:1、全国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有缴纳清饮费和取暖费的好处。企业破产后,一般作为破产债权的第一优先权(与工资的顺序相同)列入劳动债权。但由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明确,部分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清理这部分欠款。2、如果你能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你可以办理一个暖气费转移,并得到你所在单位的一个暖气费转移批准表。如无单位,取暖费按审批表程序自行承担。如果您觉得支付取暖费有困难,您可以将家庭内部取暖费转给您家有工作单位的成员。如果接收单位同意接受您,您可以更改供暖合同。今后,接收单位将报销取暖费用。受理单位不得为困难企业或破产企业。3、谁可以获得取暖补贴?每个人应该得到多少取暖费?对于这些问题,国内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市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税务局、北京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职工冬季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供暖的主体北京市的补贴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因此,除上述单位外,对于企业或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供暖补贴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它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决定是否授予,这不是法律强制的。这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就“取暖费”发生纠纷,职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自费费用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取暖费补贴。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供暖补贴没有约定的,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供暖补贴,此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如果企业破产以后,退休人员的取暖费肯定是不会发放的,因为企业已经破产。不能产生效益,所以对于退休人员肯定不会再发放取暖补助。
  •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乘采暖费标准乘70%÷12。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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