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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人公司贷款还不上我承担什么责任

债务追讨 2024-01-13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按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办理
  • 当事人会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如下:
    1、贷款是公司行为。如果逾期不还,公司须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代表(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3、逾期不还,进入诉讼程序判决后,法人代表还会被列入涉诉人员;
    4、当担保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承担继续偿还义务。
    没有足额出资的,追缴个人资产偿还。拒不偿还的,列入失信执行人,继续追缴,甚至拘留。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十二条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
    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 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自然人不可能成为法人。公司的贷款还不上,应当以公司财产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满足破产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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