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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罚款怎么交

行政处罚 2024-01-13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违章罚款交纳应当是当事人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警罚款交纳的方式是罚缴分离的方式。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一、什么是罚款
    1、罚款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即处罚违法者以一定数量的金钱。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不需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如下:
    1、二者违反的法律规定不同。刑事处罚的当事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的规定。行为处罚的当事人触犯的是行政法律法规;
    2、二者最终处理机关不同。
    刑事处罚最终经法院判决,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二者的处理程序不同。刑事处罚是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后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做出的判决,对结果不认可可以上诉。
    行政处罚责任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收集证据后做出处理决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刑事处罚,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死刑,并可能判处附加刑。
    行政处罚,行为人只是一般违法,会被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较轻的处罚;
    5、二者对本人及家人以后的影响不同。受到过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前科,有犯罪记录,本人不能从事某些职业。
    子女就业也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行政处罚则不同,对本人及家庭以后今后的就业等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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