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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4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处理如下:
    1、一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2、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
    3、在当事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4、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判决数额支付,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六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平等对待诉讼各方。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有这些:
    1、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宣布开庭;
    2、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3、双方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
    4、法官根据证据进行审理;
    5、审理完毕,法官宣布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有这些:
    1、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宣布开庭;
    2、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3、双方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
    4、法官根据证据进行审理;
    5、审理完毕,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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