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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 2024-01-14 0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时的重要前提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而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视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1、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并不一定会判离。首先需要弄清楚法院怎样才会判离,与第几次起诉并无关系,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法院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破裂,则不会判离。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并不一定会叛离。首先需要弄清楚法院怎样才会叛离,与第几次起诉并无关系,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法院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破裂,则不会叛离。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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