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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掉了,车主又去世了。请问如何补办车牌?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4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牌掉了如何补办: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牌遗失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将机动车开到车管所,由交警对机动车进行拓号;申请好之后,一般3-5个工作日才能制作好,申领时需带齐手续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车牌丢了应当这样补办: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到车管所进行补办,登记审核后,到缴费窗口缴费(一般是100元),等新的车牌号制作好后,即可前往领取。或者在网上申请并以邮寄的方式寄过来。《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车牌丢失和灭失意思是车牌已经被损毁小时,需要补办车号牌。一旦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损毁了以后就需要重新领补号牌。车牌丢失以后补办的话,是不会变更原号牌的,是持续使用原号牌。车牌损坏补办流程有哪些1、准备需要的材料: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损坏的车牌;2、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资料(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损坏的车牌);3、拿到受理凭证,缴费,领取临时车牌;4、一般8个工作日后,可以带着缴费发票,行驶证和受理凭证再次前往车管所,到发牌窗口领取新的车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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