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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了别人充电宝,他弄丢了,拖了一个月,终于买了,但买的不是我要的那种,我要他退了,他说要给运费,要不然去就给钱,但那几十根本不够,现在还在拖,可是我已经简单要求买的样式了,他还是没按照我的买

消费者维权 2024-01-14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了别人的东西,必须要还回去,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如果东西弄丢了,一定要重新买一个新的还给别人,不要让帮助你的人寒了心。
  • 法律分析:不一定可以退还货物。如果因为欠款不还的问题,不可以要求退货,但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对方同意退货就可以。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恶意拖欠货款的,可以和客户协商部分或全部退回货物,如果客户不退,并且不支付货款,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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