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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上班时间自杀了公司该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1-14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员工在公司自杀的话,公司是可以不对自杀员工进行赔偿的,因为自杀属于自伤事件。每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可以以辞职等方式解决。而不是以自杀的方式进行解决。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维持名誉可能会给自杀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法律分析: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员工在公司自杀的话,公司是可以不对自杀员工进行赔偿的,因为自杀属于自伤事件。每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可以以辞职等方式解决。而不是以自杀的方式进行解决。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维持名誉可能会给自杀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自残或自杀不属于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自杀原因很多,公司的责任也因原因不同而不同,如果由于工作环境及公司不合理的制度或公司领导工作方式等问题造成员工不堪压力而自杀,公司应该有一定的责任,但与杀本身没有因果关系,也不能认定有法律责任,最多给予一定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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