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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女的交往中花了对方十万,有转账记录,这个怎么算

婚外情 2024-01-15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正常的情侣关系的转账很多都是赠与,如果是这样,一般是不用返还的,如果说明了是借款的话,还要视具体情况,只有转账记录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去银行领取一些提款或转账单据;录制的音频;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都有借款的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首先来说,不管有没有同居过,恋人分手之后的经济纠纷都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比如说,恋人交往期间,免不了会有一些吃吃喝喝相互赠予什么的。一般来说这种花费或者开销相对来说数目都不是太大,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但是如果数额比较巨大的话,支付的一方,尤其是处于被动分手的一方,往往是想把这笔钱要回来的。但是由于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性,你给对方赠予钱物的时候是不会打下借条的,所以这种情况取证比较困难,除非对方给你打了借条。
    综上所述,过去了就过去了,不要再去纠结这样的事情了。倒不如早一点放下,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开启一段新的感情来得实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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