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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然后他强迫我发生性行为,属不属于强奸罪

暴力犯罪 2024-01-15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是指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前提下,强行与之进行性交。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进行性交既包括其中一方不同意发生性交行为时的强迫行为,也包括其中一方虽然同意进行性交,但双方就性交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强迫性交行为。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目前还没有规定这样的情况构成强奸罪。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妇女协助他人实施强奸犯罪的,也构成强奸罪。
    如果是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这个时候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但是这种情况可以算作猥亵罪,如果对男性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的话,还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如果是两人通奸的话,没有强迫和暴力的情节,不属于犯罪的行为,只是违反了道德的约束,无法定罪。
    如果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属于男方以暴力、胁迫、其他方法,违背女方意志,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则属于强奸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女方或者家人都可以报警处理。
    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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