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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全责,没人受伤,我可以向对方索赔打车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5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全责对方要打车费,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交通法规规定,事故全责方赔付包括对方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所以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你可以和对方协商。
  • 道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是合理的,人民法院支持索赔非经营车辆因发生事故无法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工具的使用费用。打车费是事故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理应视为财产侵权,侵权人应当赔付。
  • 发生交通事故后己方全责,对方是可以索赔打车费等合理的交通费用的。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参考资料来源:无极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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