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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规定,饮酒导致死亡

酒驾醉驾 2024-01-15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喝酒致人死亡的,肯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赔偿的责任,要按人身损害死亡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酒后死亡应由造成人身伤害的饮酒者承担。但根据新规定,四种情形下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说,如用“朋友不喝酒”等语言威胁、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喝醉、饮酒过程中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具有明显的强迫行为。2、因饮酒而患病、致残甚至死亡的,如劝说对方饮酒诱发疾病的。3、未安全护送醉酒人,如已丧失或即将丧失控制能力,或无法维持其行为时,未将其送医院或安全送回家。4、酒后驾车,未经劝阻擅自洗澡、剧烈运动,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对于喝酒死亡的法律条款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责任的划分是有相关规定的,具体如下:共同饮酒有强迫饮酒、恶意劝酒的行为的,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需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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