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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和费用

房屋买卖 2024-01-16 0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买卖的过户流程为:
    1、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申请、上交一系列相关文件。
    2、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
    3、进行发证处理。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用:转让方需交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0.75元/平方米的征地管理费、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受让方需交工本费、20元/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首先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申请、上交一系列相关文件,然后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最后进行发证处理。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用:转让方需交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0.75元/平方米的征地管理费、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受让方需交工本费、20元/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首先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申请、上交一系列相关文件,然后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最后进行发证处理。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用:转让方需交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0.75元/平方米的征地管理费、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受让方需交工本费、20元/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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