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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什么样的才能形成证据链??

刑事辩护 2024-01-16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证据链六个规则:
    一、证据链的概念只能在多个证据存在的条件下适用;
    二、适用在单独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证事实的情况下;
    三、每个证据至少要与其他两个证据具有联系;
    四、各个证据之间应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呈现一种递进的或也可称之为纵向的连接建立关系;
    五、组成证据链的各个证据不拘形式,即,可以是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六、证据链的集合证明力为各个证据的总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 法律分析:证据链六个规则:
    一、证据链的概念只能在多个证据存在的条件下适用;
    二、适用在单独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证事实的情况下;
    三、每个证据至少要与其他两个证据具有联系;
    四、各个证据之间应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呈现一种递进的或也可称之为纵向的连接建立关系;
    五、组成证据链的各个证据不拘形式,即,可以是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六、证据链的集合证明力为各个证据的总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 证据链的构成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素: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但是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以外,同时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三项条件,其中第三项条件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也就意味着全案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不相矛盾、能够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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