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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和欠条必备的内容有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1-16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欠条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但不必写证明人同样有效: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
    2.大写和小写的借款金额;
    3.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明确是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
    5.借款本息偿还的时间及方式;
    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写欠条需要注意的内容分别有:注意欠条双方的资格和意思表示;注意欠条的内容、履行期限、履行范围、履行方式等;注意欠条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书写借条与欠条还有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写清相关事由,如借条上须注明借款用途,欠条则写明欠款原因等;
    2、合同中要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债主常住地;
    3、须注明资金实际支付方式和支付情况;
    4、最好让当事人手写借条全部内容;
    5、要知道且明确当事人的常住地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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