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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不归还合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6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拾到东西不归还犯法,这属于不当得利,即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得利人不返还的,受损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捡到东西后不归还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捡到东西不归还如果数额较大的,有可能是犯法的,即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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