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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公司税务 2024-01-16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法律依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 法律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法律依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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