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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的朋友小时候被他的亲哥强奸了,但没成功算犯罪吗?

暴力犯罪 2024-01-16 15: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并不以最终双方发生性关系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因此强奸罪未遂的也要依据强奸罪定罪量刑。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算的,嫌疑人主观上有强奸意图,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成功的,属于强奸未遂。如果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应当尽快报警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强奸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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