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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了学校说不能补办怎么办?

其他 2024-01-16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档案丢失我们只能回学校办理档案补办,学籍档案是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
    1. 联系原毕业院校,说明自己的情况、诉求,并咨询自己办理档案补办需要的材料以及老师的空闲时间。
    2. 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档案补办就可以了
    3. 每所学校都会有自己专门的档案管理办公室,一般称为就业指导部门,我办理档案管理就是在这里
    4. 老师会将我们档案中的材料帮我们打印,档案一般是不能补办原件的,只能将原件进行复印。
    补办的材料要加盖学校的公章,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了如果我们补办的材料没有加盖学校公章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
    5. 最后就是将补办的材料放入档案袋中密封并加盖公章。
  • 档案缺失部分材料补办方法如下:
    1、要找单位开具遗失证明,哪里丢失的找哪里开。还必须盖上公章,这样才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2、带上身份证、毕业证、遗失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曾经就读的学校补办学籍档案材料。
    去学校补办之前先和曾经的辅导员沟通一下,说明档案情况;
    3、提交补办申请表,找相关老师审核签字盖章;
    4、按照学校补办档案的流程开始补办档案内的材料。先去学校相关补办部门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表格,如实填写表格中的内容,再找相关老师签字盖章。
    去学校档案馆复印成绩单、新生录取花名册等相关材料;
    5、去省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报到证;
    6、档案材料补齐之后需要把所有的材料给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进行装袋盖章密封。
    再去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 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在补办档案之前一定要分清楚自己的档案类型,人事档案的补办跟学籍档案的补办会有所区别。只要我们补办好的档案正确托管了,那么我们的档案依然可以在社会上正常使用。
    在补办档案之前一定要分清楚自己的档案类型,人事档案的补办跟学籍档案的补办会有所区别。只要我们补办好的档案正确托管了,那么我们的档案依然可以在社会上正常使用。
    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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