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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逃逸去哪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7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起诉的方法:在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等相关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有证据的需写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事故逃逸如果属于刑事案件的去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属于请求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交通事故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交通事故逃逸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构成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去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交通事故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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