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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养父母可以报警吗?

子女抚养 2024-01-17 03: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因为不赡养老人属于民事案件,应当到法院进行起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举报。
    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直接拿着拒绝抚养的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即可。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举报、报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
    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
    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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