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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性质及特点有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1-1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免除的性质: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
    1、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
    2、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3、债务免除无需理由;
    4、债务免除不限定形式;
    5、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 债务免除的性质:
    一、免除是契约;
    二、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
    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 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免除无需理由;债务免除不限定形式;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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