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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通过,但是帐号上写错了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1-17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地址写错了,只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审批通过了,也已经放款了,一般不会要求返还。如果在审核时,就发现地址写错了,更正即可。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以下步骤: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和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提取。3、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4、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法律分析: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出现失败的情况,管理部将根据原因分析修改信息,公积金中心的结算中心会进行二次划款。1、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或者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1)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由操作的管理人员写书面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就可以进行修改。2)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由用户个人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原因可以填写为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银行账号写错了,去银行提取的时候不仅是可以修改,而且是必须修改,否则银行是无法打款到该账户的。但修改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原件,以证明确实是写错了,才能更改。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省直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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