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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投诉老板,但老板没有登记工厂名称,所以劳动局说不能投诉。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17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厂名的厂劳动局可以告。但是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才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厂名的厂劳动局可以告。但是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才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通过下列办法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拨打12333;直接拨打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电话进行投诉;携带身份证明、劳动证明、证据至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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