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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我怎么去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么?

起诉离婚 2024-01-17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出轨了起诉离婚的处理办法:
    1、原告可以直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共有财产的赔偿;
    2、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以及出轨证据等。出轨的证据收集时要特别注意,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规定,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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