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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两人互殴当时都说没有事但是突然过了快半年对方说头痛要去医院检查我需要赔偿之类的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7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 双方打架若均受伤的,应当按照责任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先交医疗费用的。当事人被对方故意打伤的,对方应赔偿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主要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分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而对于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但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对方拒绝先行支付的,则应由当事人自己先支付,之后再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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