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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母亲能否迁移孩子的户口?

其他 2024-01-18 0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迁入。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想迁移孩子户籍,需要当事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母亲单方面肯定是不可以迁走孩子户口的,因为要想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很多,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户口本,而且是原户口本,没有原户口本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会给大家受理。所以母亲如果要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也要跟丈夫沟通一下,两人沟通协商出一个结果就可以,当然如果孩子本身就是判给母亲由母亲抚养,但丈夫不同意将孩子户口迁出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如果孩子判给父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但母亲就想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也是不可以的,毕竟法律法规放在那边,大家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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