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4-01-18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双方自愿协商变更抚养权的,那双方重新签订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不需要到法院或者民政局甚至公证处办其他手续,只要双方签字,则生效
    2、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协商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1、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
    2、到公证处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
    3、携带变更协议和公证书到户籍管理处办理变更。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流程为:
    1、一方持起诉状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抚养权即可。无特殊程序。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并依法审理、裁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