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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以生育一女,现在分手男方要起诉退还彩礼,我们可以不退吗,孩子都生了要是彩礼退了他又要抚养费我不是亏大了,两年的青春浪费了还没落好

彩礼 2024-01-18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怀孕了并不代表可以不退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法律依据:女方怀孕了并不代表可以不退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有孩子了彩礼一般不能退回。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退回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以下情形的,彩礼不予返还: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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