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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迁了还能迁入户口吗?

其他 2024-01-18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子拆迁后是否迁户口要视具体情况定:
    1、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
    2、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3、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
    4、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可以,
    1、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
    2、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3、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
    4、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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