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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拍卖了我的抵押物,我能拿回多少钱?

抵押担保 2024-01-19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拍卖抵押物只不过是还款的一种方式,如果拍卖所得的钱款足够偿还债务,则多余的部分由抵押人所有,反之如果不够,少的部分由债务人继续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是的,你应该返回多余的钱。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拍卖等强制执行方式。如果是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钱款,履行完所欠债务后依然有剩余的,应该返还给债务人。
  • 法律分析:拍卖价款,扣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部分,其余的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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