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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登记后多久拆迁

拆迁补偿 2024-01-19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拆迁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拆迁
    1、拆迁公告出来一般30日正式拆迁。人民政府拟定征收方案后应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以依法征收。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动迁需要哪些资质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 拆迁期限是指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人完成房屋拆迁工作的起止日期。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的应在期限届满前15日前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拆迁期限是指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人完成房屋拆迁工作的起止日期。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的应在期限届满前15日前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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