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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钱缴诉讼费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1-20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因为家庭困难没钱缴纳诉讼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还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也要出具困难证明,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诉讼费不是本人交可以。交纳诉讼费一般只需要将要求交纳的款项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即可,如果是在法院交,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法律分析】: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也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对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讼费用的减免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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