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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结婚证姓名登记的时候打印错误,结婚证还有效吗?

结婚 2024-01-20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政局写把结婚证姓名错了,可以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的情况下,登记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法律分析:有效,登记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登记机关更正,不影响结婚证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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