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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借钱不想还的人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1-22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对于借钱不还的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对方如果还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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