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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17岁未成年人去银子店购买价值134的手链,父母不同意,可以追认吗

子女抚养 2024-01-22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是什么情况来着
  • 您好,建议及时和对方协商,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以主张退款
  • 法律分析:卖给未成年的东西,是否可以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未成年未满8周岁的,东西可以退;未成年已满8周岁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不愿意追认的,东西可以退,但是,东西的价值跟孩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不可以进行退还,比如孩子购买学习用品,这个行为跟孩子的年龄、智力是相适应的,不能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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