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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低收入家庭的女儿,领了结婚证,但户口未迁出,请问还能享受低收入吗?

其他 2024-01-23 1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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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并不意味着户口迁出,但如果户口不迁出,就意味着原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丧失。因此,未迁户口的已婚妇女有权对其父母家庭的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婚后,只要户籍仍在原籍;或离婚或丧偶后,户籍仍在男方家中,履行相关义务,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仍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权益。结婚、离婚和丧偶妇女未迁出户籍,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入分配权的,享有户籍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入分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妇女,结婚后只要户口仍在原所在地,或者离婚、丧偶后户口仍在男方家所在地,并履行相关义务,本人及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仍然享有和其他人平等的权益。
  • 出嫁女户口未迁应享有以下待遇:1、与其他村民平等的财产权利。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平等;2、与其他村民平等的人身权利;3、其他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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